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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知识库] 中国楹联学会颁发《联律通则》(修订稿)(转)

中国楹联学会颁发《联律通则》(修订稿)(转)


引 言

  楹联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独立文体之一,具有群众性、实用性、鉴赏性,久盛不衰。 楹联的基本特征是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。
  为弘扬国粹,我会集中联界专家将千余年来散见于各种典籍中有关联律的论述,进行梳理、规范,形成了《联律通则(试行)》。在一年多的实践基础上,又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修改,制定了《联律通则》(修订稿)。现经中国楹联学会第五届第十七次常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予以颁发。


第一章 基本规则

   第一条 字句对等。一副楹联,由上联、下联两部分构成。上下联句数相等,对应语句的字数也相等。
   第二条 词性对品。上下联句法结构中处于相同位置的词,词类属性相同,或符合传统的对仗种类。
   第三条 结构对应。上下联词语的构成、词义的配合、词序的排列、虚词的使用,以及修辞的运用,合乎规律或习惯,彼此对应平衡。
   第四条 节律对拍。上下联句的语流节奏一致。节奏的确定,可以按声律节奏“二字而节”,节奏点在语句用字的偶数位次,出现单字占一节;也可以按语意节奏,即与声律节奏有同有异,出现不宜拆分的三字或更长的词语,其节奏点均在最后一字。
   第五条 平仄对立。句中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,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上的用字平仄相反。单边两句及其以上的多句联,各句脚依顺序连接,平仄规格一般要求形成音步递换,传统称“平顶平,仄顶仄”。如犯本通则第十条避忌之(3),或影响句中平仄调协,则从宽。上联收于仄声,下联收于平声。
   第六条 形对意联。形式对举,意义关联。上下联所表达的内容统一于主题。


第二章 传统对格

   第七条 对于历史上形成且沿用至今的属对格式,例如,字法中的叠语、嵌字、衔字,音法中的借音、谐音、联绵,词法中的互成、交股、转品,句法中的当句、鼎足、流水等,凡符合传统修辞对格,即可视为成对,体现对格词语的词性与结构的对仗要求,以及句中平仄要求则从宽。
   第八条 用字的声调平仄遵循汉语音韵学的成规。判别声调平仄遵循近古至今通行的《诗韵》旧声或现代汉语普通话的今声“双轨制”,但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
   第九条 使用领字、衬字,介词、连词、助词、叹词、拟声词,以及三个音节及其以上的数量词,凡在句首、句中允许不拘平仄,且不与相连词语一起计节奏。
   第十条 避忌问题。
(1)忌合掌。
(2)忌不规则重字。
(3)仄收句尽量避免尾三仄;平收句忌尾三平。


第三章 词性对从宽范围

   第十一条 允许不同词性相对的范围大致包括:
   (1)形容词和动词(尤其不及物动词);
   (2)在以名词为中心的偏正词组中充当修饰成分的词;
   (3)按句法结构充当状语的词;
   (4)同义连用字、反义连用字、方位与数目、数目与颜色、同义与反义、同义与联绵、反义与联绵、副词与连词介词、连词介词与助词、联绵字互对等常见对仗形式;
   (5)某些成序列(或系列)的事物名目,两种序列(或系列)之间相对,如,自然数列、天干地支系列、五行、十二属相,以及即事为文合乎逻辑的临时结构系列等。
   第十二条 巧对、趣对、借对(或借音或借义)、摘句对、集句对等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。


第四章 附 则

   第十三条 本通则作为楹联创作、评审、鉴赏在格律方面的依据。由中国楹联学会解释。
   第十四条 本通则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。2007年6月1日公布的《联律通则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
淡云种得好菜!
不知道这个是不是最新的?
我们也可以把小菜的经典语录整理一下,就是菜子园颁发《小菜联律通则》
规矩宽宽
我们也可以把小菜的经典语录整理一下,就是菜子园颁发《小菜联律通则》
江表狂才 发表于 2010-3-3 12:55
总管把关后,或者叫《菜子园联律通则》
方位与数目、数目与颜色都可以对,这个比较宽啊
“句中按节奏安排平仄交替,上下联对应节奏点上的用字平仄相反”
这个和俺理解的也差不多
好像没有提及避讳孤平估仄的问题,看来这个不算不合律啦
本帖最后由 小菜 于 2010-3-5 22:54 编辑

俺根据《联律通则》修改的《小菜典型对句规则》,欢迎大家指正、完善
     出句
仄收上联平下联
尾忌三平三仄连
平仄交叉二四六
意深词雅是佳联
     对句
对句平仄须相反
词性趋同是必然
合掌重字酌情避
两联内容忌无关
俺根据《联律通则》修改的《小菜联律》,欢迎大家指正、完善
     出句
仄收上联平下联
尾忌三平三仄连
平仄交叉二四六
意深词雅是佳联
     对句
对句平仄须相反
词性趋同是必然
合掌重字酌情避
两联内容忌无关 ...
小菜 发表于 2010-3-4 16:07
在对句最后一句“两联内容忌无关”可以放宽,无情对就是内容越是风马牛不相及越好。
俺根据《联律通则》修改的《小菜联律》,欢迎大家指正、完善
     出句
仄收上联平下联
尾忌三平三仄连
平仄交叉二四六
意深词雅是佳联
     对句
对句平仄须相反
词性趋同是必然
合掌重字酌情避
两联内容忌无关 ...
小菜 发表于 2010-3-4 16:07
向小菜同学学习
向小菜同学学习
落花无言 发表于 2010-3-4 23:24
嘿嘿,俺一贯要求进步。。。
本帖最后由 小菜 于 2010-3-5 22:54 编辑
在对句最后一句“两联内容忌无关”可以放宽,无情对就是内容越是风马牛不相及越好。
淡云斋主 发表于 2010-3-4 16:12
淡云说得不错,不仅无情对,上面说“巧对、趣对、借对(或借音或借义)、摘句对、集句对等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”,所以俺应该说明是典型对句规则
无情虽然是无关,可以另外列出。普通的对句应该参照相关原则。
方位与数目、数目与颜色都可以对,这个比较宽啊
小菜 发表于 2010-3-4 15:17
这应该是最权威的规则了。确实比俺私下把握的“渔则”还要宽。

所谓宽,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,也就是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字、词的情况下,允许宽一点。如果能够在同类中找到合适的,当然严一些好。

就如:如果有山珍海味,俺不一定顿顿吃小菜 ,但条件有限,别说小菜,就是菜根也得吃!

再如:规则如法律,是不能逾越的红线。但人的道德操守,可以大大高于法律要求,经常踩着红线走的人肯定不是好人。

-----渔见。
刚日读经柔日读史,无酒学佛有酒学仙
这应该是最权威的规则了。确实比俺私下把握的“渔则”还要宽。

所谓宽,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,也就是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字、词的情况下,允许宽一点。如果能够在同类中找到合适的,当然严一些好。

就如:如果有 ...
珠江渔翁 发表于 2010-3-10 10:21
哈哈,又拿俺小菜来比喻。。。
说得非常好,俺赞同渔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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